各集中供热用户: 近期社会上出现个别企业和个人以承诺集中供暖为由违法承揽小区供热设施安装业务的现象,严重违反《荆门市中心城区集中供热管理办法》、2017年9月市供热办发布的《关于加强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热工作的通知》和《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的要求。经相关单位认真研究,请集中供热各方严格履行下列程序:一是供热管网未铺设的区域,不得非法与用户签订供热合同(协议)或随意承诺供热时限;二是新增热用户应由小区业主委员会(或物业公司)、供热企业、供热及物业行业管理部门四方对供热区域进行现场确认。三是新建供热设施应按照规划审批的方案,必须履行工程建设报建、报批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施工图审查、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施工许可)后方可开工建设,安装企业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备案后方可投入使用。为保护广大集中供热用户利益,在此提醒大家切记注意甄别,谨防上当受骗。 荆门市公用事业管理处
湖北荆门联成热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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